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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律师金牌沈阳侦探调查团队:在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我可以撤销吗?

微信消息在发出后的2分钟内尚可以撤回,在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可以撤销吗?


【什么是离婚协议?】


离婚律师金牌沈阳侦探调查团队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78条、《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


【离婚协议何时生效?】


离婚协议书生效时间为夫妻双方在民政局离婚登记手续办理完毕。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真实案例】


男女双方原为夫妻关系,后因感情破裂,双方协议一致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解除婚姻关系。离婚协议中,约定了离婚后男方应向女方支付财产补偿款和生活补助款共120万元。后男方拒绝支付相应款项给女方,女方起诉至法院。


一审,男方答辩:“我和女方结婚后,家庭支出并不是女方一人所为,我无需给女方任何经济补偿。对于帮助款,属于赠与,但我现在决定撤销赠与。另外,离婚协议书是在欺诈和胁迫的情形下签订的,相关约定都是无效的。”


经审理后,一审法院认为,女方和男方在民政局离婚时签署的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对双方都有约束力。男方虽主张存在欺诈、胁迫情形,但未提交相应证据,故双方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各自义务。另外,即便双方协议约定的给付补偿款和帮助款在形式上符合一般赠与情形,但此非单独的赠与合同,而是和人身关系、子女抚养等内容有机联系的整体,不能任意撤销。因此,法院支持了女方了全部诉讼请求。


后男方不服,提起上诉,经二审法院审理维持原判。


【金牌沈阳侦探调查事务所解读】


经民政局登记备案的离婚协议,可以主张撤销吗?


答:可以,但是有前提条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对于双方当事人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时所签署并经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对于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如一方要对协议中涉及的财产分割事宜反悔,请求变更或撤销。法院受理后,经审查后未发现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离婚#


法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离婚律师#


可见,在没有欺诈、胁迫情形下订立的离婚协议,视为男女双方对自己的权益有了充分的考虑和权衡的商定结果,即便某些协议内容在外人看来明显不符合常理,如约定的补偿数额或违约金过高等,但因协议内容涉及婚姻关系的解除、子女的抚养、财产分割等一系列问题,彼此不能任意分割,也不能任意撤销。


在生活中,人们常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事情,需要对各种各样的事情做决定;换成法律术语来说,就是处分和承担各项权利义务。


作为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应当谨慎处理好自己的权利义务。当然,人无完人,且术业有专攻,笔者建议在处理自己权利义务时,如离婚协议的条款约定,当事人自己不清楚的,为保障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就应当咨询对应的专业领域人员,如离婚对应的即是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上海#


最后,愿各位所做之事皆无需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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